30亿洗钱案被告王宝森料4月16日认罪

王宝森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档案照片)
王宝森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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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苏文强和苏海金之后,30亿元洗钱案的被告王宝森料认罪,成为本案第三名有意认罪的被告。

王宝森(32岁)的案件星期四(3月28日)下午在国家法院进行审前会议后,新加坡法庭网站的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ICMS)更新资料,显示王宝森的案件展期至4月16日过堂,让王宝森认罪。

王宝森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指他持有11万2000新元和几种外币,以及购买丰田埃尔法混能引擎(Alphard Hybrid)汽车的全额或部分款项来自非法线上赌博赃款。

王宝森早前曾申请保释在外,但被法官拒绝。法官当时指出,王宝森没有在新加坡扎根,妻子与其他家人都在国外,他与被警方通缉的涉案人“Y”也是亲戚关系。因此,他若保释在外,可能与他人串谋,且有潜逃可能。

这起本地历来规模最大的洗钱案,涉款金额迄今扩大至超过30亿元。涉案被告包括王宝森、苏文强、苏海金、苏宝林、苏剑锋、张瑞金、林宝英、王水明、陈清远和王德海。

《联合早报》日前报道,苏文强(32岁)的案件已定4月2日过堂,苏文强到时候料在庭上认罪,成为本案首名认罪的被告。两天后,法院则会审理苏海金的认罪

其余七名被告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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