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人偷首饰 手提包藏箱运走

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时,地点在里峇峇利路的华丽园(Valley Park)公寓。(谷歌地图截图)
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时,地点在里峇峇利路的华丽园(Valley Park)公寓。(谷歌地图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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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运工上门搬家,趁顾客去厨房吃饭时,顺手牵羊偷走价值4800元的首饰,接着把装首饰的手提包装箱一起送走。

被告穆罕默德·法特里斯(26岁)星期二(3月19日)承认一项偷窃的控状,被判坐牢两个月。他目前在戒毒所(Drug Rehabilitation Centre)接受治疗。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时,地点在里峇峇利路(River Valley Road)的华丽园(Valley Park)公寓。

被告和兄弟当时是一家公司的搬运工人,女事主(41岁)和其丈夫(46岁)因要搬到马来西亚吉隆坡,于是找搬家公司把他们的物品先搬到仓库。

被告和兄弟以及另一名搬运工抵达后,开始打包物品。下午4时30分,当夫妻两人到厨房吃饭时,被告和其他人则继续打包物品。

被告跟着去到主卧室,看到衣橱里有受害者的手提包,打开手提包后发现里头有一盒首饰,于是顺手牵羊偷走。

他所偷走的首饰价值共4800元,其中包括两个分别价值1500元和800元的金戒指、1500元的金链和1000元镶有红宝石的金吊坠。

被告接着把手提包和其他物品打包进箱子里。女事主过后回到房里,发现手提包不见,询问被告和其他搬运工时,他们都说没看到。

女事主和丈夫翻了几个箱子,仍找不到手提包,因而想要查找已经搬上货车的箱子。然而货车必须在傍晚6时离开,女事主没办法继续查找,这些箱子过后全被运到卡尔圈(Gul Circle)的仓库。

同天晚上9时,夫妻俩到仓库继续找手提包,最后从其中一个箱子找到它,但发现里头的首饰已经不翼而飞。

丈夫隔天报警。被告最终被警方调查,并承认偷走首饰。

除了800元的金戒指因被告的兄弟事后拿去金文泰的当店当掉,而被找回,其他的首饰都没找回。被告也没作出赔偿。

被告求情时说,当时因为毒瘾需要用钱,没有想太多就偷东西,如今很后悔,希望法官可以轻判。法官最后判他坐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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