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协助卖淫从中牟利 酒店职员和负责人将被控

刑事侦查局调查显示,一名在涉案酒店工作的36岁女职员,涉嫌协助这些性工作者卖淫,并从性工作者的卖淫所得抽取佣金。酒店负责人为一名51岁男子,他则被指雇用涉案女职员,让性工作者使用酒店客房。(示意图/王彦燕摄)
刑事侦查局调查显示,一名在涉案酒店工作的36岁女职员,涉嫌协助这些性工作者卖淫,并从性工作者的卖淫所得抽取佣金。酒店负责人为一名51岁男子,他则被指雇用涉案女职员,让性工作者使用酒店客房。(示意图/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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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路酒店女职员涉嫌协助性工作者开房卖淫,再从中抽佣赚钱,下个星期一(12月18日)将同酒店负责人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15日)发文告说,中央警署警员于2023年4月25日和26日,在美芝路一家酒店展开执法行动,当场抓获八名性工作者。他们被指通过远程通信平台接洽顾客,提供性服务。

刑事侦查局调查显示,一名在涉案酒店工作的36岁女职员,涉嫌协助这些性工作者卖淫,并从性工作者的卖淫所得抽取佣金。酒店负责人为一名51岁男子,他则被指雇用涉案女职员,让性工作者使用酒店客房。

两人将于下个星期一面控。

根据妇女宪章,涉嫌靠他人卖淫所得为生者,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七年和罚款最高10万元。重犯者可判监禁长达10年和罚款最高15万元。

根据酒店执照条例,业者若允许妓女、娈童或品行不端的人士使用酒店客房或经常出入酒店,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再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

警方强调,将继续严打那些威胁公共安全、社会安定和良好秩序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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