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开车时没有注意或没有在行人路口停下导致他人受伤,五名男驾驶员因涉及不同车祸,星期三(10月25日)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24日)发文告说,五名年龄介于25至66岁的驾驶员,因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而将被控。
第一起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5日,一名65岁罗厘司机在右转进入圣诺哥路时与一辆电单车相撞,导致电单车骑士重伤。
第二起案件发生于今年6月10日,一名41岁男驾驶在卓道右转进入樟宜北路上段时与一辆电单车相撞,导致对方重伤。
第三起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14日,一名66岁男驾驶在沿武吉班让路支路往武吉知马路上段时与一名脚踏车骑士在斑马线上相撞,导致对方受伤。
第四起案件发生于2月16日,一名25岁男驾驶在锡安路十字路口转弯时撞倒两名行人,导致两人分别蒙受重伤和轻伤。
第五起案件发生于6月8日,一名28岁男驾驶在罗央巷和罗央通道交界处,与一辆电单车相撞,导致对方重伤。
以上五人都各面对一项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第四起案件的男驾驶也面对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控状。
根据陆路交通法令,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若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至于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则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同时,若罪成也会被吊销驾照。
交警严厉看待任何枉顾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驾驶行为,并促请所有公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