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商贿赂两名超市职员逾22万 监14个月

图为被告黄擎銘。(档案照片)
图为被告黄擎銘。(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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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卖更多鱼,鱼商七年贿赂两名平价超市职员超过22万元,星期五(8月11日)被判坐牢14个月。

他也因危险驾驶导致两人受伤,得坐牢三周,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两年。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曾是Nam Soon Sin Kee & Co其中一名合伙人的黄擎銘(59岁),共面对九项贿赂和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两人受伤的罪行。

他早前认下其中四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被指在2013年至2020年间,贿赂职总平价合作社的高级组长林建国(48岁)和组长施福南(70岁)。

案情揭露,被告自1997年起,因在裕廊渔港工作认识施福南。

2013年7月之前,施福南在林建国的建议下告诉被告,若被告每个月给他们2500元,林建国将向他购买更多鱼。

被告接受对方的提议,每个月底都会在施福南住家附近的停车场,以现金方式把钱交给他,或直接把钱投入他的住所邮箱中。

控方表示,林建国随后从Nam Soon Sin Kee & Co购买了大量海鲜。

三人之间的“交易”一直持续到2020年9月才曝光,被告也随即接受贪污调查局调查。

林建国和施福南平分了Nam Soon Sin Kee & Co与其他鱼商提供的不义之财,个别获得26万1500元的贿款。

两人早前已被判刑,林建国被判入狱四年又五个月,施福南被判处三年又两个月监禁。

黄擎銘也涉及一起车祸。他开车到交界处时发现方向错误,竟违法右转,结果连撞两车后冲上中央分界堤,之后撞上交通灯和路牌才停下,导致两名司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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