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左右 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星期二(3月5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宣布,交通部决定接受建议,收紧对行动辅助踏板车的管制。(叶振忠摄)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星期二(3月5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宣布,交通部决定接受建议,收紧对行动辅助踏板车的管制。(叶振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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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受活跃通勤咨询小组的建议,从2025年左右,规定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

为避免有行走能力的人滥用电动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简称PMA),活跃通勤咨询小组(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去年12月,向交通部提呈改善相关安全问题的建议报告。

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星期二(3月5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交通部开支预算时说,交通部决定接受建议,对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收紧使用管制。行动辅助踏板车是行动辅助工具的一种,另一种是行动辅助轮椅(motorised wheelchair)。

政府评估小组建议时,咨询了全国配送人员协会、送餐平台、PMA零售商,以及支持残障者和年长者的社区服务机构。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交通部高级政务次长马炎庆发言时说:“我们必须确保使用行动辅助工具的人,是真正有需要的人,而且是以安全和负责任的方式使用。这是条例要达到的目的。”

不影响行动辅助轮椅

马炎庆也是活跃通勤咨询小组主席。他说,新条例将在2025年左右、在修改活跃通勤法令后生效,这将给予受影响的零售商和用户,至少一年的过渡时间。

这意味着,到时人们若要使用行动辅助踏板车,须先取得行走不便等健康问题的医疗专业证明。这仅针对行动辅助踏板车,不影响行动辅助轮椅。

用户若通过新加坡协助残障者自立局(SG Enable)的科技辅助基金(Assistive Technology Fund),或护联中心的乐龄助行基金(Seniors’ Mobility and Enabling Fund)购买行动辅助踏板车,无须索取额外证明。

政府也将与相关机构合作,评估其他证明形式,以简化程序,详情日后公布。马炎庆强调,距离新条例生效还有一段时间,用户不必急着索取医疗证明,执法人员会酌情处理。

时速限制从每小时10公里降至六公里

政府将收紧行动辅助工具的时速限制,从每小时10公里降至六公里,相当于一般人快走的速度(每小时四至六公里)。

接下来,零售商只能售卖符合速限的行动辅助工具,政府将给商家足够时间调整,清掉现有库存,进口符合新规的产品。

由于许多现有的行动辅助工具,速限一般定在每小时10公里,现有用户不必停用或更换设备,但他们的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六公里。

超标工具不准在人行道行驶

根据现行规定,超过300公斤(装载重量)、70公分宽、120公分长、150公分高的行动辅助工具,不可以上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接下来也将禁止同类超标工具开上人行道。

不过,一些用户可能因为身体状况,需要较大尺寸的行动辅助工具,执法人员将允许持有医疗证明的人,在人行道上使用更大的辅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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