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三公司欺骗银行贷款逾1300万元 董事判坐牢三年八个月

被告面对24项欺诈控状,他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三年又八个月。(徐颖荃摄)
被告面对24项欺诈控状,他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三年又八个月。(徐颖荃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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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公司资金周转问题,公司董事与三人串谋,向三家银行提交伪造单据,六年欺骗银行发放超过1300万元,结果被判坐牢三年又八个月。

被告王志强(50岁)事发时是电力工程服务公司Lifeforce Electric(简称LE)的董事,他面对24项欺诈控状,星期五(1月26日)在国家法院承认其中八项控状,余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涉案三人为航海设备公司Elmag董事王莱明、电工产品批发公司DS Systems & Trading独资经营者沈鹏水,以及维修公司Lifttech Corporation董事陈立山。被骗的三家银行分别为星展银行、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2年决定抬高LE的营业额以吸引投资者,但公司正面临资金周转问题。对此,被告萌生歪念,想要提交伪造单据,向银行索贷款项,后将资金投入LE业务上。

三公司向LE开虚假单据 诱导银行发放贷款 

为了执行这一计划,被告找上王莱明、沈鹏水和陈立山一同参与这场骗局。

庭上透露,被告让三人通过各自的公司向LE开出虚假单据,制造LE正与三家公司进行采购交易的假象。被告随后向银行提交这些伪造单据,诱导银行同意发放贷款。

银行将这笔贷款转账给卖家公司,被告事后则向同伙的公司开出单据,制造后者向LE进行采购交易的假象,好让同伙能名正言顺地将款项转账给LE。

为了不让银行起疑心,被告也会将开给同伙公司的单据拆开,分两次取回款项。

法庭文件显示,从2012年至2018年间,被告与三名同伙串谋,六年内284次向三家银行提交伪造单据,欺骗银行发放共约1301万7345元的贷款。

税务局调查税务罪时发现数公司转交单据

国内税务局在2019年因税务罪对LE进行调查,发现LE与三家公司有相互转交单据的行为。调查员在隔年5月通报商业事务局,后者展开调查,进而揭发此事。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职权,且是这场骗局的主谋,所犯下的罪行威胁到新加坡作为安全可靠营商环境的声誉,促请法官判处被告阻吓性刑罚。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感到后悔,至今也已归还大部分款项,并答应会改过自新,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被告目前保释在外,将于下月20日开始服刑。(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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