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不付车资打德士司机 男子判监四周罚款3000元

被告董伟(43岁)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蓄意伤害他人、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海峡时报)
被告董伟(43岁)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蓄意伤害他人、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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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男子喝醉酒坐霸王车,德士司机报警,男子欲离开被阻后,推搡中挥拳打人,事后求情称司机要多收10元车子才会离开。

被告董伟(43岁)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使用暴力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蓄意伤害他人、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等。被告承认其中三项罪名,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2020年3月17日晚上8时,跟朋友约在新加坡国敦河畔大酒店见面喝酒。后来,被告在11时55分搭德士,友人告诉司机把他送到公寓。

当他们抵达公寓的保安室,保安询问司机被告的门牌号码,但被告一脸呆愣无法答复,保安只能让他们停在路边。

司机尝试让被告醒酒,怎料被告吐在车内,司机只能要求被告先下车,但被告却开始往公寓走去。

司机叫住被告指他还没支付车资,要求被告坐在路边,司机则报警求助。不久后,被告又朝公寓走去,司机只能拉住被告的手,避免他离去。

被告甩开司机的手,又推开他,双方开始互相推搡,在靠近保安室时,司机推了被告阻止他再靠近公寓。

但被告挥手打了司机三次,也至少挥拳打了对方一次,司机不想要让事态恶化,因此没有还手,不过举止遭公寓电眼拍下。警方抵达后,被告举止过激,导致他当场被捕。

被告的代表律师安德烈(Andre Jumabhoy)和应镇阳求情时指,司机想要多收费,被告听闻车资要29元才走开,事后出了警局也联系陆交局,支付逾19元的正确车资。

法官下判时说,司机伤势轻微,虽然两人都在推搡,但被告掴掌和打司机的脸令事态更严重,判他坐牢四周及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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