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内拍视频配辱警歌 用电发棒烫未婚妻 男子被判监

被告莫哈默海里扎(图)在警局拍摄视频还放上网,另外还拿电发棒烫伤未婚妻,被判坐牢12个月又235天。(海峡时报)
被告莫哈默海里扎(图)在警局拍摄视频还放上网,另外还拿电发棒烫伤未婚妻,被判坐牢12个月又235天。(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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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警局内拍摄视频,配上辱骂警员的歌曲后上载到社交媒体,另外在假释期间与未婚妻吵架时用电发棒夹对方手臂,男子被判坐牢12个月又235天。

被告莫哈默海里扎(42岁)案发时无业,共面对五项包括抵触基础设施保护法令和蓄意伤人等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二(4月30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法官下判时说,基础设施保护法令的存在,是为了防止潜在攻击者对目标进行攻击前做调查。无论拍摄者的目的是否与攻击或威胁相关,未经授权的照片或视频,都可能暴露受保护地区的信息,并被第三方利用。

法官指出,被告与共犯在有预谋且清楚视频会上载到社交媒体的情况下犯案,其中一段视频还拍摄到已过安全检查的区域。法官认为这类罪行的严重性不可低估,针对两项抵触基础设施保护法令的罪行,分别判被告坐牢两个月和一个月。

被告使用电发棒烫伤未婚妻手臂的罪名则被判坐牢10个月,与其中一项抵触基础设施保护法令的罪行分开执行,总刑期为12个月。由于被告在假释期间犯案,得额外坐牢235天。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3年7月13日早上10时许到警察广东民大厦报到,处理保释事宜,而他的未婚妻西蒂(34岁)在外头等他办理手续。

被告办好手续后发短信给西蒂,说他正要从警局离开。西蒂随后拍下被告大摇大摆地走出警局,并做出不雅手势的过程。

被告收到西蒂拍摄的视频后,为视频配上一首名为《我是流氓》的歌曲,再上传到Tiktok账号。这段17秒的视频有382人按赞,125人转发和35条留言。

被告把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视频中的他大摇大摆地行走,并做出不雅手势。(档案照片)

2023年8月1日上午10时22分,被告再度到警察广东民大厦处理保释事宜,过程中偷拍柜台女职员,后方的墙上可见“逮捕令执行组”的牌子。被告之后将手机交给西蒂,让后者再次拍他离开警局的画面。

被告当天将两段视频剪辑成一段37秒长的视频,上传到TikTok。被告还在视频里加入辱骂警察的歌曲。

另外,被告在2023年6月19日与西蒂争吵,当时后者正要用电发棒卷发。西蒂在争执中拉扯被告头发,被告则夺走电发棒,用它夹西蒂的手臂。

西蒂没有立刻求医,只在伤口上擦药膏,她的父母在案发10天后带她到警局报案。

西蒂早前因无法缴付罚款,在抵触基础设施保护法令的罪名下被判以坐牢一周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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