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亮刀劫妇 男子监五年半

被告要挟受害人上车,并企图抢劫。(示意图/档案照片)
被告要挟受害人上车,并企图抢劫。(示意图/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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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缺钱起歹念,在多层停车场盯上单独出入的妇女,光天化日下亮刀试图抢劫,还踩肩、抓发、头撞地,对妇女一阵拳打脚踢仍抢不到包包,竟把她推入车底,警方展开全岛追捕,近21小时后将他缉拿归案。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月9日早上11时,地点在大巴窑建屋局中心地下一楼停车场。被告是57岁的马彦杰(译音),他面对抢劫伤人以及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星期一(4月1日)被判坐牢五年半。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一名自雇人士,为学校以及儿童托管中心制作标志牌。案发当天早上9时30分,被告将租来的车子停在事发地点,他因缺钱打算抢劫单独出入停车场的女子。

一名手上拿着包包的48岁妇女在早上11时到停车场取车,成了被告的目标。被告拿着一把刀在后头跟踪妇女,乘她开车门站在门外看手机时,抓着妇女的脖子将她压制在司机座位上。

妇女感觉到被告用刀子架在她身体右侧,也听到被告用中文说“打抢”,要妇女到车里去。

妇女不肯就范,大喊并在原地挣扎,过程中摔倒在地上。

抢劫不遂将受害人推车底

被告这时踩在妇女肩膀上,之后抓着妇女的头发,两次将她的头推到地面上。妇女在尝试夺走被告手上的刀子时受伤。

被告在抢劫过程中,也对妇女拳打脚踢,试图将妇女抱进车内但不果。他尝试抢走妇女包包,但妇女拼命抓着包包不放。被告最后放弃,将妇女推到车子底部后,开车逃跑。

警方随后对他展开全岛追捕,他在近21小时后落网。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4月2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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