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法伊扎尔跟在酒廊当酒保的苏菲安购买信用卡资料,每张付费30元。他267次用他人的信用卡上网为易通卡添值再到地铁站退款,共套现1万3110元。
无业汉串通朋友盗取他人的信用卡资料后,先在网上利用这些资料为易通卡添值,再到地铁站退款套现,一个月骗得1万3000多元。此外,他还伪造文件骗得银行发出信用卡,刷了近一万元卡账后分文不还。
法伊扎尔(41岁)昨天承认,他在2010年2月至3月盗用他人的信用卡为易通卡添值后套现,抵触电脑和网络安全法令(Computer Misuse and Cybersecurity Act);他也被控在2012年伪造文件骗取银行发出信用卡,以及在2010年拿走一名女子遗留在添油站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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